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我院成功入选2009年度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前五十名,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郑州大学并肩为伍,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赢得了荣誉。
这次全国高校就业工作五十强单位的评选,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宣传的通知》(教学厅函[2009]23号)精神,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中进行遴选产生的。我院于2009年11月份,积极组织申报全国高校就业五十强单位。由于就业工作特色鲜明、成绩突出,经过专家初选,学院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五十强候选单位,并于今年3月23日接受了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家小组的实地调研,走访了用人单位和往届毕业生。最终,顺利进入50所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次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国内名牌高校为伍。这将对我院示范建设、毕业生就业、单独招生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大促进作用,为我省乃至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争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