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5日,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书》通过教育部专家评审,并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公示。
我院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院校”,同年11月4日,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组对我院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了论证,经修改后上报教育部;12月9日教育部反馈第一轮修改意见,学院对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第一轮修改,并于2008年12月18日再次上报;2009年1月中旬教育部反馈第二轮修改意见,2月18日学院完成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第二轮修改,并上报;3月11日接到教育部第三轮审核意见,修改后于3月24日上报;经过三次精心修改,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的严格审核,现已公示。
在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修改期间,学院领导带领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严密组织,齐心协力,加班加点,精益求精,对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进行反复论证与修改,使其在示范性、操作性、监测性上取得明显成效。
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任务书》的公示,标志着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方案与任务书,已展开各项建设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示范院校建设任务。
附: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公示网页 http://www.tech.net.cn/page/N068/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