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238会议室召开了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会议。学校副院长邵芙蓉出席并讲话。校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国资处处长葛守峰传达了财政厅关于我校资产清查批复文件的内容,说明了此次报废资产处置的工作注意事项。邵芙蓉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要通过此次全国性的资产清查工作,查找出我校目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她还针对此次清查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完善和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使我校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国资处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对不合规的要督促整改;三是各部门要在申报办公设备时要严格按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进行申报,国资处要严格把关;四是项目承办单位要对货物类项目认真撰写项目建设方案,按照职责由教务处会同实训中心,拿出可行性意见,国资处要认真组织专家对货物类项目建设进行论证,尤其是绩效方面的论证,并对项目验收严格把关;五是要规范资产报废流程,使资产报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六是要求国资处在放假前组织一期国有资产管理的培训;七是要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依法合规的完成此次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任务。
最后,邵芙蓉副院长强调,国有资产是保证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如何合理有效的使用国有资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今后的重点工作。同时要求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及教职工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发挥最大效益,使其能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供稿:张浩 审稿:葛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