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院长信箱开通以来,收到来自学院师生及社会各界的众多来信,为学院领导决策、改进工作、建设发展提供了大量信息,为进一步加强院长信箱的相关工作,畅通信息通道,对其有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院长信箱在学院网站首页设置专栏,并作为院长信箱的唯一来源渠道,原院长信箱(hnzjyzxx@163.com)不再使用。
二、所有来信必须按照院长信箱相关规定填写有关信息。
三、来信前须先进行信件查询,内容重复的信件不予受理。
四、来信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承担一切由来信内容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来信请使用文明用语,对反映问题模糊、语言粗俗的来信,管理员有权删除或不予回复。
五、院长信箱对所有来信人员信息、信件内容予以保密。
六、院长信箱尊重发信人意愿,对部分信件内容予以公开。
七、院长信箱的来信由专人接收、登记并整理后呈送学院领导审批,并按照学院领导批示,协调相关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向来信人反馈。
八、院长信箱的信件处理情况由专人负责督促督查,并将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结果定期向院领导汇报。
九、学院对处理领导批示信件态度积极、反应迅速、落实见效的单位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处理领导批示信件态度敷衍、推诿扯皮的部门或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十、对于通过院长信箱反映情况、建言献策,帮助学院改进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发展起到成效的来信人员,学院将予以奖励。
党政办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