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的人员认真学习《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准确把握《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严格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于此次申报的规定进行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年3月10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我院申报名额为两个,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三、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四、有关此次申报的公告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http://www.npopss-cn.gov.cn)。
五、报送学院的材料包括:活页和申请书各一式7份,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学院教务处科研科(行政楼A203)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材料至2011年2月14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