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9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申报时须提交《河南省第六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一式三份)、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一式三份,复印件);校级教学成果奖励文件和评奖工作报告(各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一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2009年3月18日送交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材料均可从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www.haedu.gov.cn/)下载,亦可从学院通知公告栏获取。
四、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关系着教学中心地位的巩固及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提高,有利于教育教学的改革与探索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请学院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第六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